凶案现场位于R市东郊的一座精品小区。小区临湖而建、绿化齐全、环境优美、空气宜人,既有多层住宅,也有联排别墅和独立别墅,是土豪们安家落户的不二之选。
原R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曾经在R市富豪榜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尉迟龙就住在这片别墅区当中。凶案发生的地点是十七号别墅,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是上门打扫卫生的小时工——申俪。
据报案人申俪叙述,她是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到达尉迟龙家里的。因为她已经在尉迟龙家里工作了两年,主人十分信任她,把小区的门禁卡和别墅的备用钥匙全都交给了她。每星期三和星期六的下午,如果没有特殊的交代,她会自己用钥匙开门,进入别墅开始工作,无需征得尉迟龙的同意。
今天中午,她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来别墅打扫卫生。然而在打开房门的一霎那,她几乎被房子里的味道熏了个半死。尽管作为一个年近六十的单身汉,尉迟龙不太擅长打理个人卫生,但这房子里的味道也臭得太离谱了,好像有什么东西腐烂掉了一样。
申俪首先想到的是尉迟龙家里养的那条拉布拉多犬,那条狗偶尔会在大厅的沙发后面拉便便,可这味道闻起来似乎又不太像。
她捂着鼻子在一楼的大厅里转悠了一圈儿,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也没有见到那条淘气的拉布拉多犬。路过楼梯口时,她又觉得那味道像是从二楼飘下来的,于是又快步朝楼上走去。
二楼一共有四个房间,算上浴室和卫生间一共有六间。她一间一间地开门检查过去,味道变得越来越浓,她感觉自己刚刚吃下的午饭正在胃里不停地翻腾,随时都有可能会吐出来。
终于,她在最里面的书房找到了臭味儿的来源。那一瞬间,她真的吐了,吐得几乎快要虚脱过去。她看到了什么?一个死人?不,准确来说,那是一具已经死了很多天的、开始腐烂、浑身长满了蛆虫的尸体……
乔升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尉迟龙的尸体还原封不动地躺在书房的地板上,模样甚是恐怖,整个房间里充斥着令人窒息的味道。乔升稍稍适应了片刻,感受了一下房间里的温度,对正在检查尸体的陈法医说:“中央空调的温度开得这么高,难怪尸体的腐烂速度会这么快。”
“是啊。”陈法医一边用镊子夹起一条饭粒大小的蛆虫放在眼前观察,一边回答道,“房间里的温度跟夏季差不多,看这情形,受害者应该已经死亡三天以上了。”
“申俪说她上个星期六下午来别墅打扫卫生的时候还见过尉迟龙,所以凶手的作案时间应该是星期六的晚上到星期天上午之间。”
“更精确的时间还得做进一步尸检才能确定。死者的手腕和脚踝都有明显的约束伤,说明死者生前曾经被凶手控制过。死者的身上有多处威逼伤,说明凶手曾经对他进行过严酷的拷问。房间里有被人翻动过的迹象,书柜下面的保险箱是开着的,里面没有任何贵重物品。这起案子应该是一起典型的入室抢劫杀人案。凶手先用某种方式进入别墅,控制住死者,逼迫死者说出贵重物品的所在,当他拿到自己想要的财物以后就杀人灭口。”
“照你的意思,凶手跟死者是不认识的?”
“这个也不太好说……”
“哦?怎么回事?”
陈法医皱了下眉头,指着受害者胸前的伤口继续解释道:“凶手的作案手段非常残忍,一共在死者身上捅了十三刀。对于一个谋财害命的抢劫犯来说,这些过度的伤害行为本是不需要的,但在报复杀人和变态杀人中却比较常见。另外,如果凶手认识受害者,那他的这种做法也可以理解成是加固行为,以防受害者没被杀死,日后指认凶手。”
“那也就是说,这起案件的性质……”
两个人正讨论着,一楼的大厅里忽然响起了一阵激烈的狗叫声。乔升立刻走出书房,下楼来到大厅,只见市局刑事技术科的女痕检员祁若南竟然牵着一条半米多长的拉布拉多犬从地下室里走了出来。
“这又是怎么回事?”乔升看着那条情绪激动、狂叫不已的小家伙,纳闷儿地问道。
祁若南蹲下身子,摘下勘察手套,一边心疼地抚摸着狗狗的后背,试图让它安静下来,一边对乔升解释道:“刚才听报案人说,死者家里养了一条拉布拉多犬,我担心这条狗也被凶手给杀死了,于是就在别墅里寻找狗的尸体,结果发现这条狗竟然被拴在地下室的仓库里。”
“是凶手把它关进去的?”
“嗯……”祁若南露出一副困惑的表情,缓缓地回答道,“按理来说,狗主人应该不会把自己心爱的宠物拴在那种地方吧?但如果是凶手干的,好像又有点儿……”
“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吗?”
“我在地下室里还发现了狗粮和饮用水。难道凶手把狗关在那里,还特意给它准备了这些东西?”
“那有什么不可能的。”正在大厅里勘察指纹的项丰半开玩笑地插了一嘴,“也许凶手跟咱们家小南一样,是个爱狗人士?舍不得让这可怜的小家伙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