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陌今天穿的是黑色的单衣,他的皮肤不白,应该是长年风吹日晒的原因,粗砺而很有风霜感,而正因为这样的风霜感,让他看上去很有男人味,至少,与云苏和段萧比起来,这个男人身上充斥的古铜味是很浓厚的,黑衣穿在他身上,远没有段萧那种冷魅逼人的气质,但却有着独一无二的的男人魅力。
云苏在门口看到秦陌,没有丝毫惊讶,正是吃饭的点儿,秦陌出现在这里很正常。
云苏笑着喊了一声,“秦城主。”
秦陌笑道,“我不喊你王爷,你也别喊我城主了吧,城主来城主去,搞的我好像很老似的,但其实,我才二十八岁,还没三十呢,虽然比你们都大了那么一丢,但我自认自己是没老的,城内的人也不叫我城主,都习惯叫我秦二,你就入乡随俗,叫我秦二吧。”
云苏挑眉往一旁的秦暮雪看去。
秦暮雪点头,表示是这样没错,但秦二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喊的,其实城内的人都叫他二爷,只有十三骑的人喜欢凶巴巴的喊他秦二,而且喊的时候还阴阳怪气的。
秦暮雪点了头,云苏就入乡随俗地改了口,“秦二。”
秦陌笑着说,“这就对了。”他指指对面的位置,“过来坐吧,睡了一夜也都饿了,快吃饭。”
云苏浅淡嗯一声,率先走进去,坐在秦陌指的那个位置上。
苏子斌跟着走过去,坐在了云苏下手边。
倾心和弥月也跟过去,坐在了云苏另一边。
这桌子不是方桌,而是圆桌,是以,所有人都坐下后,就围成了一个圆圈的形势。
秦暮雪坐在秦陌左手边。
宝虹和星玉没有上桌,她们也不陪在秦暮雪身边,虽然她们二人为女子,却因为是秦暮雪的侍卫,就与寻常的婢女不同,她们白天与十三铁骑参与一样的训练,若不是今天要给云苏和苏子斌以及弥月、倾心准备浴桶和衣服,她们二人也去翻天壁山了,而为什么秦陌会让秦暮雪的两个侍卫去伺候云苏他们,这就不知道了。
宝虹和星玉做完今天为客人该做的事情,就去天壁山与十三铁骑汇合了。
秦陌和秦暮雪这对兄妹陪伴客人用餐。
吃饭吃到一半,秦暮雪问秦陌,“今天十三队的人哪一队人赢了头筹”
秦陌笑道,“你猜。”
秦暮雪道,“二队。”
秦陌额头一抽,“为什么每次你都要猜二”
秦暮雪瞥他一眼,笑道,“因为二队是哥哥以前带的啊,我不猜二,岂不是在打哥哥的脸”
秦陌一噎,无话可说了,确实,在他老爹没死,他还没升到秦家家主的时候,他是带领十三铁骑中第二飞骑的二队队长,之所以城内的人都喜欢叫他秦二,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秦陌道,“你猜错了,这次赢的不是二队。”
秦暮雪一愣,“咦,哪一队能赢了二队”
秦陌抿了抿嘴,停顿了一下,慢慢说,“第一队。”
秦暮雪拿着筷子的手倏然僵住。
秦陌道,“志德很有他哥哥的风范。”
十三铁骑中第一队的队长叫莫志德,是莫志诚的弟弟。
当年的莫志诚带领的是十三飞骑中最骁勇无敌的第一队,连秦陌都比不了,不管是翻天壁山还是猎杀训练,莫志诚带领的第一飞骑都是遥遥领先于其他人。
当年的云门城主,也就是秦家主很看中莫志诚,按理说,云门的历代城主应该挑选十三铁骑中最厉害的一人来胜任,但奈何莫志诚不姓秦,就算他再厉害,也当不了秦家主,而秦陌也不赖,虽然与莫志诚比起来差了一些,却远远厉害于其他人,所以家主之位还是落在了秦陌头上。
也正因为老家主对此很遗憾,在后来秦陌当了家主后,就把莫志诚招来当妹夫,如此一来,莫志诚就是秦家人了,他的后代若是继承了他的基因,那就能顺利地当上秦家主,让云门十三骑走上更强的路。
这原本是很不错的想法,一来可以圆了老家主的遗憾,二来能够让秦暮雪爱情圆满,三来能让最强基因结合,衍生出更强的下一代,使云门飞骑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可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秦陌偶尔一个人站在天壁山前,站在莫志诚的墓前,都会扪心自问地想,若当年他没有逼他,成全了他与玉裳的爱情,那是不是如今,莫志诚的儿子都有七八岁了,会喊莫志诚爹爹,喊他秦叔叔,然后撒波扯皮地让他教他各种兵器的使用,偷偷地跟着他们一起去攀天壁山,跟着他们一起学骑马,跟着他们一起练武,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一个小屁孩会跟着,一如小时候的他与莫志诚。
秦陌想到这里,眼睛红了红,他失去的,不只是一个完美的妹夫,还有兄弟、朋友、战友。
秦陌其实是很恨玉裳的,是真恨。
可恨也没办法,人死不能复生,往事不能重来,玉裳不会活过来,莫志诚不会活过来,他的妹妹永久失去了爱人,他也永久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