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的记事本
418页
夜里,伤兵们都被抬到一片清理出的安全区域,包括我在内。
塔达林狙击手的子弹打进锁骨上方从背后穿出来,虽没伤到任何脏器,也打得皮开肉绽。
更晚一些的时候,我被疼醒了。
麻醉剂的药效过了,豆大的汗珠往下滚,浸湿了被单。
中弹的地方火辣辣地痛,就像有人把酒精洒在上面,
周围一片漆黑,我听到旁边很多伤员在哀嚎,我也想发泄,
可我不能那样做,不能给斯巴达连队丢脸,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把自己的荣辱牢牢绑在这个集体的旗帜上。
我不再是必须被鞭子驱赶才肯干活儿的蠢骡子,而是甘愿为了集体吃苦。
荣辱与共,我想,这或许正是军校教官一直追求的效果吧。
我咬着牙,忍了半宿疼痛,愣是一声没吭。
我告诫自己,必须得像个纯爷们儿,
斯巴达连队的战士不会因为这点儿疼痛就哭鼻子的。
或许是高烧的原因,我开始胡思乱想,回忆都变得有些错乱。
少年时代,我梦想成为橄榄球明星,持球达阵,让全场的观众为我欢呼,后来梦碎了,
我变得成熟,麻木不知所措。
经过这些天的战斗,我隐约看到了曙光,算不上梦想,也算是前进的方向。
我想,我
马库斯林奇,
泰拉联邦公民,
贫贱的矿工之子,
我属于这里,
属于联邦军队,
在军营,没人会因为我的脸,或者我的出身而嘲笑我,
兄弟们互相鼓励、扶持,生死相随。
我有个想法,打完仗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拿着复原费回家工作,
我想去军官学校进修,就像我的连长强尼布雷泽那样,
当一名职业军人。
转过天来,疼痛减弱,烧退了,变得清醒起来,
补了一觉儿,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确认昨晚不是胡思乱想,
像我这样没人爱的丑八怪,除了部队大家庭,又能去哪儿呢
我决定了,就那么干,等到为母亲养老送终,给妹妹赚足了嫁妆,
我就像强尼一样不要命的打仗,以一个老兵的身份死在战场上,为了人类的利益而死。
到那时,我会在公墓的绿草坪上得到一处安息之地,棺材盖着泰拉联邦国旗下葬,
有军官对着我的墓碑敬礼,有穿礼服的仪仗队为我鸣枪,战友为我吹熄灯号。
一定会有女孩子为了战争英雄而抹一把同情的泪水,
到那时,出身和长相也就变得不重要了。
多么风光,多么壮烈,简直完美
419页
伤好得很快,继续征程。
军医告诉我,我们的视频火了,点赞量破亿,视频发布方、媒体网站、广告公司都赚得盆满钵满。
以前没体验过,当网红的感觉还挺不错,总有护士小姐来找我们签名,
这下可把强尼这个老色鬼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签名的时候偷偷往人家领子里看,真是丢脸的家伙。
对了,那个拍到我们在林中作战视频的小子,
战地记者罗杰斯,竟然真的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成了新闻界的顶流名人。
可气的是,这小王八羔子为了拿奖,竟然一声不吭地走了,回他的新闻公司总部升官去了。
到头来,视频的巨额广告分红一分钱都没给我们当事人,连个电话都不来一个。
疯狗强尼气得破口大骂
“罗杰斯这个狗娘养的小崽子,等老子回去,非得把丫的从办公室揪出来,踢烂丫的肥屁股不可”
420页
战事进展顺利,
104师位于钳形攻势的北端,现在我们即将合围,与南方集团军会师。
我们逐渐逼近塔达林人的首都,理所当然遭到的抵抗愈加激烈。
夜里,敌人抓住一切机会发动突袭,从地下坑道钻出来围猎落单的战士。
强尼的另一个老同学,文静多才的格里芬少尉惨遭毒手。
这位戴眼镜的帅哥儿夜里出去小便的时候遇害,过程及其残忍,
当我们赶到时,凶手早已遁走,
格里芬少尉的老二和两颗丸子被塔达林人的锯齿匕首割掉,这还不算完,
凶手剥下头皮,锯开头盖骨,把格里芬的老二和丸子摆在脑组织上,还撒了几片粉色花瓣当做点缀。
旁边留了一片树叶,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人类文字
“这就是侵略者的下场,滚回家吧,泰拉人类狗崽子们”
这次,是真的把强尼给气疯了,那可真是暴跳如雷,骂个不停。
为避免不必要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