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尼”丹妮皱着眉看他, “我并不认为这样是正确的方式。”
强尼叹了一口气,但语气依旧强硬,“有些时候,我觉得你不太适合这份工作, 比如说之前发现莫科斯家族的行动的时候, 你就得和我们一起离开。”
丹妮反驳,“如果我走了, 窟庐塔族的人就会死于火灾。”
“实际上你也没有起多大的作用。”强尼说, “你没办法制止火灾, 只能眼睁睁得看着它们发生,实际上制止火灾的是那名绿团子鸟毛。”
“是森林之子。”丹妮强调道。
强尼笑了笑, “你太天真了, 丹妮,这个世界上可没有神明。”
“那你觉得森林之子是什么”丹妮问道,“祂的高度才只有一个一岁的婴儿, 再怎么强大的婴儿都做不到这一点。”
我抱歉让你少见多怪了。
“也许是什么念兽或者是魔兽吧,”强尼耸了耸肩,“我把消息传给了魔兽猎人, 他们对此很感兴趣,让他们去调查森林之子的真身是什么吧,我们只是来帮助窟庐塔族迁移族地的,只要他不要妨碍我们就行。”
“说回原先的话题, ”强尼说,“你得学会顾全自己的性命,你还有个妹妹不是吗如果你在这里出事的话,你的妹妹该怎么办”
希拉。
提到这个话题,丹妮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才说,“那我们就得为了自己的性命,放弃窟庐塔族了吗”
“你太刚了,再者说,我们不是去叫人了吗”强尼说,“像是我们这种低等猎人,是无法独自处理这种事,你得学会先把消息传出去。”
“传达消息并不仅仅是为了逃命所说得借口,只是在最少的牺牲下作出的最好的选择,能让猎人协会更好地作出反应安排措施。”
“更何况以当时的情况,正常来讲,你和窟庐塔族以及莫科斯家族的人团灭才是最正常,你必须得承认,你只凭着一腔热血留在那,并没有任何用处。”
丹妮心里不满,但却也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所以我们现在该怎么做我们不可能强制迁移窟庐塔族。”
“所以说,人类比魔兽麻烦多了,”强尼翻了一个白眼,“魔兽的话,只要打服就可以了,但人类不行。”
“打服”丹妮眨了眨眼睛。
“我曾经见过金富力士这么处理过魔兽,金挑战了魔兽的头目,他们在森林里面交战了一天,金打赢了头目,他们一族就听从金的话,搬迁到猎人协会指定的保护区。”
我没想到居然会听到金的名字,听起来完全就是他的做法,不过我没想到的是金还有很大的名声。
我还以为能和揍敌客的勾搭到一块,应该属于中立混乱之类的阵营,但一想到金交朋友的能力之强,似乎也能理解。
一搬出金的名号来,原本还在心底里坚持自己的做法丹妮都有些动摇了。
不过丹妮还是说,“魔兽也是动物,在动物上面遵循着“强者为尊”的原则也很正常,但你不能把这个用在窟庐塔族身上。”
“如果我们不管他们的话,窟庐塔族也可能会像是乌龟缩在壳子里面,但却长着长毛鸡的脚,跑得飞快吧。”强尼轻笑,说了一个并不怎么好笑的冷笑话。
长毛鸡是窟庐塔族驯养的代步动物,爪子很长,能在森林和平地都跑得飞快。
这是再讽刺,窟庐塔族虽然不会接受猎人协会的保护却会立马离开这里。
这话倒是话糙理不糙,窟庐塔族的长老都在利用“森林之子”弄出假神迹,打算举族搬迁,却也打算离猎人协会远远的。
丹妮说,“前辈,不要这么说窟庐塔族,这本来就是七大美色的错误吧,把人的眼睛放在里面实在是太邪恶了。”
“这得由史学家来找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了。”强尼说,“而且没有七大美色也会有六大美色,五大美色,即使不占着美色,但稀有就是可以掠夺的理由了。”
“木乃伊的价格,你可以去友客鑫的拍卖所看一看,会惊掉你的下巴。”
“喜欢收藏干尸的人数不甚数,就连身体的组织都贵到离谱,有名的猎人的残缺的身体都会有人争相购买。”
“窟庐塔族比魔兽更麻烦,也更值钱。”强尼叹了一口气,“窟庐塔族持有火红眼,在实力不够强劲的情况下就是他们的原罪,所有人都会用贪婪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用下三滥的计谋和武力值对付他们来获得他们的眼睛。”
“莫科斯家族在我看来还是太瞻前顾后了,你别这样盯着我,我是你的前辈,我比你可经历过太多这种事情了。”
“如果是十老头之中的其他家族先发现窟庐塔族的话,我敢打包票,他们会先想办法立马找到窟庐塔族的族地,然后杀了他们,根本不会磨磨蹭蹭地花了三十年还在原地踏步。”
“窟庐塔族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