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1 / 3)

从宽敞的府邸又回到逼仄的阿哥所,就连弘昱都有些不适应,要知道跟阿玛、额娘和姐姐们比起来,弘昱还真没抱怨过住处太小,毕竟他不光有独立的卧室,还有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浴间,出了门还有可以活动的庭院。

面积大小都是对比出来的,和上辈子的住处比起来,这里已然很宽敞了,而且还是住在故宫里头,首都的正中心,寸土寸金都不足以来形容这个位置,他可一点都不嫌小。

但新府邸是真大啊,单是他自己就有一处单独的院子,而且是一处三进的小四合院,光是房屋就有二三十间,别说他一个人住,日后他的孙辈在里头成婚都住得开。

自由自在,吃好喝好住好,这一生足矣,弘昱实在没有更远大的志向了,而为了这个志向,他只能对不起阿玛的凌云壮志了。

“阿玛在写什么”弘昱腆着肚子道,御膳房的手艺不比金玉楼差,他晚膳一不小心又吃撑了,照这样下去,养出小肥膘指日可待。

直郡王虽然经学文史不如太子,诗词文章亦不如诚郡王,但却写得一手好字。

皇阿玛推崇董其昌的字,所以宫中皇阿哥所学的书法也大都是董体,唯有直郡王不同,他幼年被寄养在宫外,虽然没有在明珠府上正经开蒙,但却被明珠父子手把手教过写字,明珠公务繁忙,教他的多是明珠之子已经故去十多年的纳兰性德,纳兰性德早年学的是褚遂良的书法,但教导直郡王时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

直郡王的字受纳兰性德的影响最深,如今字体亦有纳兰性德的几分风骨。

弘昱对楷书可没什么了解,不光不识得纳兰容若的字体风格,他连繁体字都不认识,妥妥一文盲,因此也只是询问阿玛在写什么,而不是搬凳子站在高处自己看。

“阿玛在给你皇祖父写信。”直郡王抽空回答道。

他给皇阿玛写这封信,一来是将带妻儿出宫之事告知皇阿玛,免得有人在私底下告状,二来是隐晦地告太子一状,他得让皇阿玛知道,他之所以怠工不去前朝议政,不是因为偷懒,更不是因为小儿胡闹,而是因为太子,太子是正儿八经的监国之人,大权独揽,根本用不上他。

“我也有话要跟皇祖父说。”弘昱来了兴致,“阿玛能不能帮我也写封信给皇祖父。”

能这可太能了

阿昱若是能把对太子和老九的自来熟用到皇阿玛身上,他这个做阿玛的再掏出五万两都愿意。

“你说,阿玛帮你写。”

直郡王兴致勃勃,在信上写道阿昱思念皇阿玛,见儿臣给皇阿玛写信,便央求儿臣也帮他写一封信给皇阿玛,以下为阿昱诉说,儿臣执笔。

弘昱和皇祖父可没有多少祖孙情可叙,长这么大他只见过皇祖父一次,何来的感情,他要写给皇祖父听的是出宫这一日的见闻。

皇祖父一出京城,他阿玛便拖家带口出宫去,不但逛了新府邸,还在金玉楼吃了千两银子一桌的宴席。

不守规矩,奢侈抛费,因玩乐而耽搁了辅佐监国。

试问这样的皇阿哥怎么能担得起重任,莫说继承人的位置了,在皇子众多且大都有上进心的康熙朝,这样的皇阿哥应该会让康熙皇帝很失望。

弘昱一边败坏着阿玛的形象,一边想着之后怎么哄阿玛开心,朝堂失意,总要在旁处得意一回。

直郡王则是一字不改地将儿子的话写在纸上,左右他已经将导致他怠政的锅扣在了太子身上,太子权大威深,他插不上手,帮不上忙,又不敢顶撞,为了不妨碍朝政,只能往后退一步,陪着妻儿玩乐也是无奈之举。

直郡王边写边叹气,虽然把锅甩给了太子,可接连两日被儿子闹得无法参与朝政,他也确实有一种使不上劲儿的遗憾。

亲儿子,还是个好不容易才养活的小不点儿,不能打,不能骂,他有什么法子。

“对了,阿玛给我们每人一万银子的事儿也写上。”弘昱补充道,充分在皇祖父面前展示阿玛挥金如土的形象。

直郡王停住了笔,有些犹豫,不过到底还是写上了,不就一万两银子嘛,他只有五个儿女,加起来也不过五万两,不像皇阿玛,此次出宫开府的兄弟带上他有六人,每人二十三万两的安家银子,和皇阿玛的手笔比起来,区区五万两银,不值一提。

“写好了。”直郡王把儿子抱起来,让儿子能看见摊放在桌面上的书信,“等会儿晾干了,就派人给你皇祖父送去。”

弘昱虽然不懂书法,也不认得繁体字,但也能看得出来他阿玛这手字写的不错,起码写春联没什么问题,贴在门上不会遭人质疑。

见儿子看的认真,直郡王哄道“等你再大些,阿玛就亲自教你读书认字好不好”

不太好。

弘昱摇了摇头“阿玛会,我不用,阿玛帮弘昱。”

他可是立志要做大清第一纨绔的人,做纨绔最首要的一点便是不学无术,读书认字还是往后拖吧,能拖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拖不住了,也要做个差生。

学好难,想学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