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是阎军来攻城,守城的将领包括城中的百姓基本都会誓死顽抗。即使抵抗不了,也要将城中的粮草全都烧个一干二净,绝不给阎起留下一分一毫。
相比之下,剧情中的楚毅就将自己的仁义人设经营得很好,打到后期,多的是主动开城门迎他进城的百姓们。
明明是个伪君子,可经过那些文人的笔杆子,他就成了最适合一统天下的仁君。
实际上呢,那些捏着笔杆子文人,哪个不是出自世家大族,亦或者受过世家的恩惠。对他们有利的,譬如楚毅,他们便能各种褒扬。对于出身贫家的阎起,就各种看不上,部分激进的还会出言诋毁,比如阎起吃人这样荒谬的传闻。
谁让阎起颁布了各种严令,如欺辱妇女者杀,贪赃枉法者杀,世家之人犯法与庶民同罪,甚至还将本属于世家的田地还给了百姓
这样的阎起,在那些文人看来,简直毫无仁义之心,各种酷刑严令,活脱脱一个个暴君之相,如何能不对他口诛笔伐。
阎起如此糟糕的名声,洛央觉得她得想个法子,替他扭转一下。不然就算之后得了天下,恐怕也坐不安稳。最关键是不用再打那么多冤枉战,战争永远是百姓们最受罪,战后的恢复更需要大笔的银钱投入。
思索间,洛央纤细的手指不断在车窗上轻敲着。
谁曾想就在这时,阎起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抬手,一只双脚乱蹬的肥兔子便进入了洛央的视线,她眼睛霎时一亮。
见她面露惊喜之色,阎起也有些小开心,他先前就猜到,似洛央这样的世家贵女,定会喜欢兔子这样乖软的小兽。
“这个送你。”阎起将兔子往前一送。
洛央立刻抬起清凌凌的一双眼,满脸欢喜,“谢谢夫君,夫君你真好”
这两句话听得阎起脸颊泛红,不过还好有胡子遮掩,叫人看不清晰。
“但是”洛央又开口了,“你别把它拿得这么近,有点熏人。一会做好了,命人给我端上一碗就好。”
阎起“”
“还有,多放点茱萸,我嗜辣。”洛央满脸真诚。
阎起“”
也,也行吧。
当天晚上洛央就吃到了香喷喷的兔肉羹与烤兔肉,嗯,美味至极。
只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此时的阎起等人终于赶在变天之前,替农人们收回了地里的所有庄稼。
大军是在百姓们的欢呼声中,来到了淮安郡的城门之下。因为觉得新鲜,洛央撩起的车帘就没放下过。
她看见了丰收的农人们脸上喜悦的笑,看见路边野花盛放的模样,看见淮安郡守军们的欢喜鼓舞,还看见了城墙上张贴的各色告示,有朝廷的诏令,也有各种贼人的通缉令
看着看着,洛央忽然福至心灵,她怎么连这个也没想到啊。想要替阎起、阎军扭转如今糟糕的名声,有比报纸更便捷的方式吗
那些文人们就是手握笔杆子,才想骂谁骂谁,想夸谁夸谁。但如果洛央将话语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呢一旦整个大越的人都习惯了报纸的存在,习惯了从上头得知天下事,到时候想要扭转阎起的烂糟名声,也不过是几篇报道的事情罢了。
洛央越想越兴奋,可很快她又陷入了新的烦恼。首先报纸这种玩意儿,需要的财力、人力就不少,凭借着阎军现在的规模,想要发展壮大太难了。其次就是笔者,洛央自己倒能写,可让她写点软文写点小说还行,古代的诗词骈文什么的,她也不太懂。偏偏阎起手底下一溜的文盲,别说其他,就连阎起自己,识得的字十根手指都能数得清。唯一一个会识文断字的闻廉,也不过是他们村里一个童生的儿子,学识实在有限。
要是能从哪里拐点有名气的文人大贤过来就好了。
洛央这么想着。
就在这时,她忽然听见马车外头响起一阵爽朗的笑声,洛央探头往外瞧去。
只见,阎起的面前站着个肤色白皙,满身富态的蓝衣男子,正笑得见牙不见眼。
一瞧见洛央的样貌,他便立刻瞪大了眼,语气夸张,“将军,该不会那就是你娶回来的清河第一美人吧果真是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姿,将军好大的福气”
男子拍了下阎起的手臂,笑着冲洛央点了点头。
洛央下了马车后,也与他见了一礼。
这时,阎起的声音响起,“不,她不是那个清河第一美人,她是我的娘子,洛央。”
闻言,蓝衣男子诧异地看了阎起一眼,随后又笑了起来,“夫人此等花容月貌,竟不是清河第一美人,那清河郡定然遍地都是盲人。”
明明是拍马屁的话,却叫眼前之人说得无比真诚。
只一眼,洛央便知,这是个人才。
她掩唇笑了笑,便随着阎起等人入了淮安城。
一进了那淮安县衙,蓝衣男子,也就是陶通,眼底立刻掠过一丝焦色,摆明了有话要对阎起说,只不过碍于洛央还在,有些话他不方便说出口。
似是看懂了他眼中暗示的阎起安排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