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定律第一条,警惕同名同姓。
昔日的港姐冠军,娱乐圈的恶毒女配专业户,后转身嫁入豪门的林二太太,抬头四十五度仰望带着黑色树皮的房梁,眼睛里泪光闪烁,满是懊悔和悲伤。
“早知道我就不看那本书了。”
林二太太是网文爱好者一枚,但她向来分得清二次元和三次元,从未把所谓的穿书定律当回事。
相反,在看完重回奋斗年代这本书的简介后,她本来是不感兴趣的,但当在配角栏里发现自己的名字时,才来了兴致,点开了这本书。
冲着一个名字,看了几十章之后,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结果万万没想到这也能穿书。
入睡前,她还躺在豪宅的大床上,一觉醒来,身下的真皮床变成了土炕,墙是泥浆色,还混杂着黄色的草,地是泥土地,坑坑洼洼还有小石子。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林二太太不是一个人穿来的,和她一同穿来的还有同床共枕的老公,和正在备战小升初的女儿。
一家三口坐在炕上,没有一个人的表情是欢喜的。
林二少一度怀疑这是场梦,醒过来后掐了自己的胳膊,跑到院子里用冷水冲了脸,绕着房子转了一圈,看完了大片的田野和充满时代感的标语,才终于认命。
他穿了,他们一家穿了,从衣食无忧变成了一贫如洗。
小升初考试近在眼前,林年年却穿越了,这世界上还有准备好了考试却考不了更悲伤的事情吗。
更不要说,这里只有爸爸妈妈,没有其他的亲人,也没有她的朋友和同学。
陌生的环境,多出来的记忆,以及有可能穿书的事实,都让一家三口难以平静。
太阳越升越高,透过玻璃照在炕上,照在几个人身上。
林二太太躲了又躲,最后拿着镜子坐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
镜子里是一张全然陌生的脸,林二太太本人长了一张美艳逼人的脸,也正是因为如此,出道做演员那几年,她演的一直都是咄咄逼人的恶毒女配,但镜子里的这张脸却极喜庆。
脸圆圆的,一笑时眼睛就会眯成一对初月,看起来很是娇憨,没有一点攻击性。
原身条件还是很不错的,可惜没有保养过,脸颊处有几粒晒斑,皮肤有些粗糙暗沉,头发干枯,手就更不用说了,骨节粗大,还有老茧。
毕竟是下乡做了七年知青的人,脸上和手上都写满了辛苦。
林二少不惧日晒,大大咧咧的半躺在炕上,在消化完原身的记忆后,终于关心这本书的内容了。
“这是本什么书咱们仨,不,应该说原来这一家三口在书里是什么角色”
被太阳晒得昏昏欲睡的林年年也打起精神,看向妈妈。
怎么说呢,林二太太尽可能简洁的表达“这是本重生年代文,女主重生回到刚结婚那年,借助记忆弥补前世的遗憾,过上比上一世更好的生活。”
“至于咱们,算是书里的对照组吧。”
说起这个,林二太太便不得不介绍角色之间的关系了。
“重生的女主不是旁人,是顾青,我们俩现在的大嫂,年年的大伯母。”
她们一家三口穿成了女主角的小叔子、妯娌和侄女,书中女主一家的对照组。
林二少就算没看过这本书,听见对照组这三个字也大概能明白他们在书里是什么角色。
从原身的记忆来看也确实是这样,原身从小品学兼优,如果不是知青下乡政策,就算考不了大学,也可以参加工厂的招工考试。
但命运弄人,原身高一还没上完,就不得不下乡做了知青,离开京市,来到将近两千公里外的小兴安岭。
反观原身的大哥大嫂就很幸运,大哥初中毕业后没考上高中和中专,作为面包厂职工子弟参加入职考试,成为面包厂的工人,大嫂在嫁进来后就顶了婆婆的班。
夫妻双职工,相比原身夫妻俩可幸运多了。
原身是不得不下乡,可原身的老婆是独生女,原本是可以不用下乡的,但千里奔竹马,也做了一名知青,两个人在小兴安岭结婚,也在这里生下女儿。
现在已经是八零年了,像原身夫妻俩这样的知青,即便城里没有单位接收,也被允许回城了,原身一家三口已经收拾好了行李,连明天的火车票都买好了,也算是熬出了头。
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们穿来了,对两个家庭来说都极为不幸。
“书我只看了几十章,看到和我同名同姓的女配回城,就没再继续看下去。”林二太太解释原因,“站在女配的角度看,实在是太憋气了,我就没看下去。”
本来也是冲着女配的名字才翻开这本书的,站在女主的角度这是本爽文,但如果以女配的视角看,这就是本满是苦难的严肃文学了。
七年知青生活,每到冬天手上是又疼又痒的冻疮,生孩子的时候大雪封山,月子里挨冻又没吃好,孩子刚满月就没有奶水,原身的丈夫求爷爷告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