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军队没有趁势反击,因为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的卡西尼乌斯清楚的看到了敌人的其他部队在其后方列阵以待,所以谨慎的继续保持防御阵列。
第三大队的士兵们穿过其他大队有意留出的空隙,退到了后方,紧接着第一大队迎了上去
起义军用车轮战术,同罗马军队战至傍晚,又饥又累又渴又频临绝望的罗马士兵终于被击溃。
其实当卡西尼乌斯看到近万名起义军士兵出现、其中一半人全副武装、并且能够听从军号行动时,他就知道自己背水列阵是自陷死地,但是军营长官的身份却让他做不出率队临阵脱逃之举,能够战斗至死也不失为一种荣耀。
看着敌人冲破阵列,大肆惊惶逃窜的士兵,卡西尼乌斯长叹一声“该死的元老院,你们现在有烦了”
他抽出短剑,用力往脖颈一拉,鲜血喷溅而出
斯巴达克斯率领的起义军长途奔袭,一天两战,利用兵力优势,击败了分兵的罗马军团6000人,其大部分士兵不是被歼灭、就是被俘虏,只有少数逃得生天,而自身伤亡只有近2000人,获得了一场辉煌的胜利。
“你叫什么名字”
“提尼巴祖斯。”
“多少岁了”
“大概二十六七岁吧。”
“大概”
“我是一个孤儿,没见过我父母,不知道出生年月。”
“哦这一次一起加入我们的人中有你的亲戚或者家人吗”
“没有。”
“你是什么地方的人怎么成为奴隶的”
“我来自本都,没有固定居所,四处流浪卖艺为生。本都和罗马发生战争,我被强招入伍,结果军队被打败,我被俘虏,就被卖到这里来了”
“你识字吗”
“不会。”
“会算数吗”
“不会。”
“你会做什么”
“我会杂技,能够连翻七八个跟斗,还会走空中绳索哦,对了,到了罗马之后又学会了种地。”
坐在木桌前的沃雷努斯终于停止了书写,抬头看向提尼巴祖斯,露出和蔼的笑容“啦提尼巴祖斯,欢迎你加入我们辎重营”
“辎重营”提尼巴祖斯有些疑惑的问“它在你们队伍里是干什么的”
“你以后就会知道了。”沃勒努斯没有详细回答,只是略显神秘的说道“我只告诉你,这一次是你们运气好,否则想来我们这里可是不容易。你可以从这边出去了,下一位”
提尼巴祖斯有些懵懂的顺着沃雷努斯手指的方向出了军帐,然后看到前方不远又立有一个军帐,排在他前面的那个奴隶正在被一名全副武装士兵强拉着离开队伍,他一边挣扎、一边喊“我没事真的没事”
“伱背上的鞭伤已经化脓,再拖延下去,你就该头痛发热了。别闹了,赶紧跟我去治疗”士兵的劝说让那名奴隶停止了挣扎。
提尼巴祖斯呆看着两人走向另一侧,站在军帐前的士兵忍不住喊道“嗨,还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赶紧过来”
提尼巴祖斯立刻跑到军帐前,忍不住又问道“他们这是去哪”
“去医疗队。”士兵瞥了他一眼“你要是身上有伤,一会儿也得去。”
“我没有。”提尼巴祖斯赶紧摇头。
“有没有,不是你说了算。”士兵催促道“赶紧进去,别让他们等急了”
提尼巴祖斯进了军帐。
这一次帐内有三人,其中一个身穿亚麻长袍、面容和蔼,而另一人则身穿盔甲、面相粗犷,还有一個却是一位少年。
那位盔甲男子一见他,就不满的说道“怎么来得这么慢,赶紧把你这件烂衣服脱了”
“啊,脱衣服”提尼巴祖斯愣了。
盔甲男子眼睛一瞪“还不快点”
提尼巴祖斯吓得赶紧把那件破烂得不成样的亚麻外衬脱掉。
长袍男子立刻凑到他身前,前后上下的对他仔细打量,偶尔还伸手用力按一按他身体某处,问道“疼不疼”
提尼巴祖斯一边摇头,一边下意识的用双手护住自己身体。
“四肢健全,身体未见残缺,身上有不少伤疤,但没见明显的暗伤嗯,身体没什么大问题。”长袍男子皱了皱眉头“就是身体太脏了,需要好好洗个澡。”
盔甲男子也在仔细打量他,突然开口问道“你胸前的那几道伤疤是刀伤吧”
“是的。”
“你曾经当过兵”
“在本都曾经被强召入伍,只当了半年,就被罗马人打败,成了奴隶。”
盔甲男子露出了笑容“虽然只当兵半年,但已经超过了我们队伍中的大多数人,你当的是什么兵”
“方阵兵。”
“没听说过,但想来一定不错。”盔甲男子脸上的笑意更浓,他站起来走到提尼巴祖斯身前,伸手捏了捏他的胳膊和大腿,满意的说道“你看起来不是很壮,但肌肉却非常结实,一定能当一个很好的重甲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