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王爷(这狗忠心耿耿,我带走了。...)(2 / 4)

好好走一走。”

“你可要考试,不用不用,只需要你日日送上酒就好。”弘昼说道。

邹缙云笑着说道“王爷可真是过分,非要把我那点子存货给喝光不可。”

“没办法,谁让以前你在京城的时候总说,京城里的水有点硬,不如江南的水绵软,我若是没到江南也就罢了,到了江南,必定要把你的酒给喝光。”

听着两人熟稔的对话,秦子彦知道了邹缙云所说不假,他们以酒结缘,这和亲王没见本地知府,竟是先与邹缙云把酒言欢。

几人吃饭是在苏州城里最好的酒楼,点了酒楼的招牌菜,酒水是用的邹缙云自带的。

“对不住啊,在城门口,我误会了你二人的关系。”和亲王没什么架子,甚至还对秦子彦道歉。

秦子彦连忙把酒杯的酒一饮而尽,因为本来不善饮酒,呛得脸上通红。

“这位秦兄弟一看就是个斯文人,你这个混世魔王可莫要把人带坏了,今天吃过了酒,你在外面胡闹我不管,这位秦学子得回去苦读,照你这样说,这位考中了那就是我皇兄的臣子,我可不许考试前瞎胡闹除了什么差池。”

秦子彦本来对和亲王有点别扭,听到他的话,就不后悔自己出来了。

他和那些世家子相比家世太过于薄弱,若是得了和亲王的青眼,只需要对方美言一两句,今后在京城里都会顺遂许多。

秦子彦说道“王爷太客气了,邹兄待我也赤诚,若是不然,子彦也没有机会与同饮。”

弘昼在心中摇头,原本他这一句话也是点拨秦子彦,免得他真的上了秦子彦的床,结果这位攀龙附凤的心思也不小,如果要是和邹缙云搅合在一起失了身,也是他的命运了。

三人一起喝酒,等到和亲王喝得醉醺醺的,对着两人挥手,自己带着下人去了知府衙门。

孙远道这是刚送走了万岁爷,才午睡没半个时辰就被人拉了起来,说是和亲王来了。

他连忙换上了衣服,用浓茶提神,招待起来这位贵客。

“孙知府不用客气。”弘昼看着孙知府眼下的眼袋,心中同情,不过他还是会在苏州城里待一段时间。

弘昼“我在苏州城也有小友,刚刚才去与人喝了酒,这些天要叨扰孙知府,只需要给我留个小门,我每天在苏州城里瞎转悠就好。”

弘昼当年用一首金樽吟表明自己无意追逐皇位的心愿。

现在到这里,看似玩乐,实际上也是有目的,他的这位四哥其实很喜欢别人拍马屁,弘昼想要拍乾隆的马屁,就得知道这案子的个中细节,回京之后好拍马屁拍得到位。

所以弘昼对秦子彦和邹缙云说的是实情,圣上走了也不耽搁他自己的事情,他需要把皇兄在这里的情况弄得清清楚楚。

再说了,除了给四哥拍马屁,这里的热闹回去了以后还可以告诉四嫂呢。

弘昼说自己随性,但是孙远道可不会真的随性,让人陪着弘昼在苏州城里转悠。

这一日,弘昼回来的时候,正好花园里笑笑闹闹的,女孩子的笑声宛若是银铃一样当当当的作响。

弘昼差人去打听怎么回事,结果听闻是几个丫鬟在逗狗,听到了是逗狗,这事他擅长啊,和亲王当即拔腿过去了。

小丫鬟们本来笑笑闹闹的,听闻王爷来了,立即跪了一地,有些胆子小的,眼眶里都含着一包泪,生怕自己被和亲王责罚。

和亲王挥挥手,“本王只是凑凑热闹,狗儿在何处”

那狗儿本来就伏卧在花丛里,根本看不清,而和亲王说话,这狗就从花丛里钻出来了。

和亲王看着狗儿,惊讶地挑眉,倘若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狗,他还可以理解,毕竟女眷们喜欢逗弄这种狗,但是这只狗看着精神,实在不像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这狗的背部是油光水亮的黑毛,耳朵部分眉心则是金色毛发,正是曾经的“齐湘儿”所养的旺财。

秦家要给旺财一些骨头都要斟酌,而孙家行事阔绰得多,短短十多天的时间,这狗生得越发威猛,皮毛都泛着一层光,虽说看着不名贵,却很精神。

弘昼看着这只狗儿,绕了一圈说道,“这狗也不是什么名犬,怎么养在知府家中。”

很快就有人说了内情,这是谢小主的狗,这狗儿因为谢小主的吩咐,就养在孙家。

一个叫做红儿的丫鬟看着弘昼感兴趣,就大着胆子继续说道“王爷,别看这狗其貌不扬的,不像是什么名犬,但是着实机灵得很,只要提到谢小主,它就会汪汪汪地作答,若是说谢小主抛弃它,它就会生气,会狂吠,这狗像是听得懂人话。对了,这狗叫做旺财。”

红儿说了谢小主,这旺财就嗷呜一声,原地摇了摇尾巴。

百姓们不知道万岁爷的车驾里还有一位谢美人,但是弘昼住在苏州知府的官署当然清楚这其中的内情,还缠着谢老夫人询问实情,毕竟这个谢小姐是谢老夫人送的,别人不清楚,她一定清楚。

谢老夫人从没见过这样不按理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