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
不是老猎人张英。
而是一只骨犬。
当路梦杀死加驼的时候,它就从藏身处出来,摆出猎食者的姿态缓缓逼近。
看起来是打算趁一人一兽两败俱伤、胜者精疲力尽的时候,坐收渔翁之利。
只是在靠近到大概十米的时候,它突然逡巡不前,背上的骨甲翕动、刚毛竦立,一副焦躁的样子。
骨犬的感知是很敏锐的。
它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场激战后,明明应该是最疲惫的时候,这个人类猎人的身上反而突然散发出一股危险的气息。
路梦看它大概有自己的小腿一般高。
看着凶横,但这个体型就骨犬来说并不算大。
身上的骨板也是初生的雪白,而骨犬一般是群居动物,看来是只不知道什么原因落单的幼犬。
见这小狗不靠近也不离开,这么一直缠着也不是办法。
路梦可不想上演一出老人与海。
他想了想,收起藏在皮衣下的手弩,只是按住匕首,从加驼腹中剜出一块内脏抛给骨犬。
如果它还不满足,那今天他可免不了加餐一顿狗肉。
骨犬向前一扑咬住内脏,然后缓缓后退。
停在它认为的安全区后,居然对着路梦摇起了尾巴。
骨犬多半是由某一支家犬在野外的环境中进化而来,某些习性也是共通的。
这自然是示好。
路梦笑了。
还怪可爱的。
虽然它的尾巴还带着危险的骨刺。
摇了一会儿,小骨犬就屁颠屁颠叼着肉跑远了。
这次相遇也给路梦提了一個醒。
这次来的是落单的幼犬,但加驼尸体的血气却可能吸引来真正饥饿而凶猛的骨犬群。
他审视着加驼的尸体。
一只驯化后的驮兽可以重达一吨。
而野外的加驼,虽然不像家养的驮兽那样容易养膘,但七八百公斤还是有的。
在没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路梦显然没法一次性就把整只加驼搬回去。
光是举起这只加驼,他也至少需要50点力量属性。
想轻松地搬运就更难了。
因此他必须在这里就处理加驼的尸体,把最有价值的部分先带回去。而为了避免吸引来骨犬群或其他的猎食者,走之前还必须把尸体给掩埋起来。
路梦先是把加驼的整张皮给剥下来。
加驼能够抵御各种极端环境的直接伤害,就是归功于这层坚韧的皮肤,而完整度又高,用来制成一件好斗篷绰绰有余。
接着他取出加驼的胃囊,倒出难闻的食糜,气味能迷惑猎食者的嗅觉。
这幅胃囊则是天然的水袋,可以装上几十升的水。
日后在离开枢纽站的旅途上,便携的储水用具必不可少,他们不可能抱着坛坛罐罐一路颠簸。
路梦估计要备上三、四个大容量的水袋才不至于死在半道。
要想过得更舒服则还要继续囤。
接下来的就是加驼筋、富有营养的肝肾、肉质最好的前腿肉、里脊、前颊
原本对于枢纽站人来说,加驼血也是宝贵的资源。
可惜自己原本就是靠失血才消耗的加驼,剩下的这点血液也没有办法收集。
路梦看着殷红色的血液浸染了一大片沙土。
其实在这片荒漠中的每一片土地下都可能有着数不清的种子或者孢子。
它们不知道休眠了多少年,只要有一次得到水和营养的滋养的机会,就会蓬勃生长。
然后形成自己小小的一片生态系统,或是凋零又或是成为其他生物的食粮。
一枯一荣,有如这片废土上生长出来的文明。
都是一个循环。
在装满了两大布袋后,路梦想起自己忘了确认这只加驼的性别。
他看了看,然后整根割了下来。
也算是意外之喜。
路梦一共来搬运过三次,第二次回来他还叫上霍步阳来帮把手。
虽然这里的环境险恶,但有他带路没有什么大问题。
结果在第三次来时,加驼的尸体就已经从沙土中被刨出来了,被吃得只剩下凌乱的白骨,从骨头上的咬痕来看,很可能就是骨犬群。
希望不要是那只小骨犬带的路,那就有点白眼狼了。
不过准确来说,在豺、狼已经全部灭绝的当下,骨犬确实已经取代了它们的生态位。
就连武者也不会期待自己遇上成群的骨犬。
好在前两次他们就把加驼肉给剔得差不多了,被吃掉的都是些附在骨头上的碎肉,这次他们本来也只是为了把加驼的骨架给带回去。
每一根骨头都是宝啊。
坊市总部。
“今天你必须要给我一个交待。”韦仪手指敲着桌面,毫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