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新家(1 / 3)

“王大哥!休息一哈,喝口水!”小醉额头上渗出几滴细碎的汗珠,看着搬着箱笼进进出出的王重,赶忙倒上一碗水送上去。

王重一向都是行动派,房子既然买好了,直接就帮着小醉把家给搬了。

远超常人的体质,让王重拥有了远超常人的恢复能力,右肩的伤势已经好了许多,只要不剧烈运动就不会有事儿,搬点东西对于现在的王重而言,根本算不上剧烈运动。

“东西搬的差不多了!你收拾的怎么样了?”王重喝了口水后问道。

小醉微笑着道:“屋里已经收拾好了,厨房那边再收拾一下,就没得问题了。”

“你先收拾,我出去买点东西。”

跟小醉交代一声,王重便起身出了门。

小醉把王重帮着搬过来的东西一一归置妥当,家具都是现成的,不过小醉舍不得先前他哥哥帮他置办的那些,这才跟王重一块儿把东西从原先那房子搬到了新家。

把东西归置妥当,小醉这才端着水钻进厨房,将搁置已久,已经落了不少灰尘的厨房一点点收拾干净,摆上从原来的家里带过来的菜刀砧板,锅碗瓢盆等大小物件。

小醉在厨房里正收拾着,院门再度被推开,王重左肩上扛着两个麻袋,右手提着个用荷叶草绳绑着的三斤羊肉。

“王重哥,这是什么?”听到动静的小醉从厨房出来,看着王重扛着的两个大麻袋,疑惑的问道。

王重将两个大麻袋放在堂屋屋檐下,道:“两袋子新米,够吃上一阵子了。”

“新米?”小醉一愣,看着那两大装的鼓鼓囊囊的麻袋,心中震惊不已。

云南盛产稻米,大米虽然是当地人的主食,但如今这兵荒马乱的年月,粮食的精贵程度不言而喻,这两大袋子真要像王重说的那样,装的都是新米,照小醉先前的生活习惯,都能让她吃上一整年了。

“这也太多了?”

看着小醉脸上的震惊之色,王重道:“现在外头兵荒马乱的,粮食只会越来越精贵,多买点总归没错。”

小醉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这么简单的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王重说着便把手里的羊肉递给了小醉,“刚才在黑市那边碰上个卖羊肉的,我瞧着那羊肉成色不错,就称了两斤,待会儿你把厨房收拾好了,就把肉炖上,正好当晚饭吃。”

小醉看着王重递过来的羊肉,又是一惊:“这么多?都炖了?”

别说羊肉了,就是猪肉,小醉也没见过一次性吃这么多的,怕是只有地主老财家才敢这么挥霍。

王重点头语气坚定的道:“都炖了吧!”

“禅达这天气,这肉就算只放一晚上,味道也会变,还不如一锅炖了,咱们也尝尝羊肉的鲜味儿。”

小醉没再多说什么,更加没有追问王重哪来儿的钱。

王重先前可是给了她两条小黄鱼,买这房子的钱,也是王重出的,她的那两条小黄鱼,现在还在她怀里揣着呢。

“厨房快收拾好了,王大哥你先休息一哈,等哈饭做好了我再喊你!”

相较于去寻根究源,小醉更加享受现在的时光。

今天对于小醉而言,绝对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一天,是刻骨铭心的一天。

先是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得到了亲哥哥的死讯,可还没等她沉寂于悲痛之中,王重就像个救世主一样,突然闯进了她的生活里,将她从已经陷进去,本以为这辈子都再难走出来的泥潭里拉了出来,让她过上了以前根本只停留在想象中的崭新生活。

情绪的跌宕起伏,宛若坐过山车一样,尤其是刚才,看着王重进进出出的模样,小醉甚至心里生出了要是能一辈子这样该多好的想法。

相较于男人而言,女人要更加感性,她们更加容易被感动,容易在情感上产生共鸣。

王重也没歇着,走进厨房看了一眼,厨房里除了从小醉家里带过来的锅碗瓢盆之外,就是个原先就有的灶台了,显得有些空荡。

王重又出门回了一趟小醉原先的家里,把小醉先前攒的柴火陆续全都搬了过来。

傍晚,堂屋的八仙桌上摆着满满一大瓮炖羊肉,旁边还放着个小木桶,里头是刚从锅里盛出来的热气腾腾的白米饭。

“王大哥,你的伤才刚好,多吃点羊肉补补!”小醉一边给王重碗里夹肉,一边关心的道。

王重来的时候就跟小醉说了,自己是受了伤才来的禅达,顺便过来找他,对于如此关照自己的王重,小醉自然免不了追问王重的伤势,王重也没瞒着她。

王重笑着也夹起一块羊肉,送到小醉碗里:“你也多吃点。”

这年月没有那么多调料,家里的油也不多,小醉又是个精打细算的,是以羊肉清炖,是最好的选择,只需放上葱姜和些许盐巴调味,便是一锅美味。

二人相互客气着,四目于半空中交汇,然后不约而同的笑了。

小醉的手艺只能说一般,但羊肉炖的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有点淡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