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一章 所有人都不看好他,偏偏他自己还不争气(4 / 5)

年之久,这本该是清丈之后要推行的新政,但朝廷一直没有推进,因为还田之事,兹事体大,相比较之下,工坊的影响就小太多了。

万历维新是一场不彻底的、旨在自救的改良式政治斗争,这种情况下,对于土改的推动就需要小心再小心。

争论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刑部办了个加急,在中秋节之前,将此案宣判,大理寺只用了一天就走完了流程,大理寺认为刑部的判罚公正严明。

刑部的判罚是斩立决,袁慎及其走狗家丁十四人,全部斩首示众,而且已经开始走死刑的程序,而打死了三个家丁的周建仁,并没有流放,而是被无罪释放。

这个结果甚至出乎了朱翊钧的意料之外,赵老七赵吉案中,赵老七得到了皇帝的私宥,仍然被流放到了应昌,同样需要杀人偿命的周建仁居然无罪释放。

朱翊钧详细了解了刑部的判罚后,才清楚了的确是公正严明的判罚。

首先,大明律有法:诸殴,两相殴,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

毫无疑问的事实是袁慎带着家丁到大染坊打人,而且往死里打,周建仁,就是后下手且占理,自然而然可以触发自卫的罪减二等,这就是死刑到流放的减刑。

而从流放到徒刑,则是大明律的另外一条律法:夺获凶器伤人之犯,照执持凶器伤人罪上,量减一等,杖一百徒三年。

袁慎带人去大染坊带了兵器,而周建仁是夺获对方凶器才杀人,这就是再罪减一等,也就是从流放降为了徒三年的徒刑。

最后就是周建仁触发了见义勇为。

《论语·为政》有言:见义不为,无勇也。

而大明律对此规定为:行凶人持仗拒捍,其捕者得格杀之;持仗及空手而走者,亦得杀之。

这也就是大明巡检司弓兵搜捕行凶人的法律依据,抓捕行凶的人,尤其是有武器的人,格杀之。

大明对于见死不救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邻居被抢劫、或者被杀,看到了却不救助要打一百杖,听到了呼救声不救的打五十杖,打不过也要最快的速度告官,有司要对见死不救者进行追责。

周建仁触发了见义勇为,所以最后这徒三年的徒刑也被减到了无罪释放。

整个案件里,并不需要皇帝去私宥,刑部是完全按照大明律和大明会典进行了判罚,都察院、六科廊那些摇唇鼓舌的贱儒质询,刑部也是有理有据。

死刑三复奏的过程中,六科廊和都察院并没有言官提出质询,自卫、夺获凶器、见义勇为这三次减刑,都是有法可依。

周建仁被关押到了北镇抚司的天牢里,因为朱翊钧对刑部大牢不是很放心,所以安排在北镇抚司,这是朱翊钧对周建仁的保护。

“周建仁,你被无罪释放了。”朱翊钧穿的是常服,他从缇骑手中拿过了钥匙,打开了周建仁的牢房,示意周建仁可以走了。

“啊?”周建仁站起来之后,还是一脸茫然的说道:“无罪释放了?我杀了人呀?”

“姚知县不是说了吗?你是老实人,不是被逼急了,你会杀人吗?”朱翊钧笑着说道:“没事了,走吧。”

刑部郎中带着刑部审判的驾贴,让周建仁签字画押,为了防止周建仁看不懂,刑部郎中一字一句的念了出来,并且解释了下其中的原因。

“这就没事了?”周建仁走出了牢房,仍然不敢置信的说道:“入京的路上,缇骑说,我可能要被流放到应昌呢!”

“你出去后有何打算?咱这里有纹银五两,当做你回家的盘缠。”朱翊钧让冯保递给了周建仁五两银子,周建仁是被押到京师的,身上没有盘缠,无论如何都回不去的。

“谢贵公子赏,谢贵公子搭救!若问去向,水师衙门在招兵,我打算去试试!”周建仁压根就不知道面前这个贵公子的身份,但他还是说出来自己的打算来,他接过了银子,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没有银子寸步难行。

“好,很好。”朱翊钧不住的点头。

周建仁杀过人,这案子闹得沸沸扬扬,回到松江府恐怕也不好正常生活,但这壮硕的汉子去从军,倒也算是合适。

“敢问贵公子高姓大名!日后若有了银子,一定还给公子。”周建仁在地上磕了一个头,才站起来郑重的问道。

朱翊钧颇为温和的说道:“我姓黄,暂住奉国公大将军府,是大将军的家人,你若是还钱,还到大将军府就好。”

“哦对了,我这里有本书,叫《防骗经》,都是俗文俗字,很好认,你看看,不要上当受骗。”

朱翊钧很贴心的为周建仁准备了一本故事集。

“再谢公子大恩。”周建仁获得了一本故事集,是大明的防骗指南,是一个叫张应俞写的,一共收录了88个江湖骗术,每一篇都是俗文俗字所写,通俗易懂。

“去吧去吧。”朱翊钧负手而立,看着周建仁在缇骑的带领下离开了北镇抚司。

朱翊钧就这么一直张望着,直到周建仁消失在了拐角处,才乐呵呵的打算回宫去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