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章(1 / 5)

庶长子 邈邈一黍 10036 字 2个月前

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伴驾秋猎的魏时,对很多事情已经有经验了,赶路的时间安排、住处、饮食,这些跟三年前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就连住的地方也还是原来那个间。

跟以往不同的地方是他跟太子的相熟,而且对兵部的人来说,他身上几乎就打着大皇子的烙印。

这让他要比三年前更受欢迎,但众人的态度也更加的微妙一些,即便是坐在角落里不参与聊天儿,很多人也会因着他的存在,言语之间多了几分讲究。

魏时本来就不是一个热络交际的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就更是能避则避了,旁人太热情了,他不习惯,自个儿太有存在感了,也不太舒服。

没有大集会,也不用出去打猎的日子里,魏时都是猫在自个儿房间里画图册,他可是有把颜料画笔都带过来,儿子大了,虽然识的字不多,但也到了可以看书的时候。

因着大黑的事情,他可不敢把那些西方的寓言故事搬过来了,还是照着本土的来,根据实际上的一些小故事,把内容简化了,然后再画出来,配上较为简单的文字,远哥儿现在这个年纪也是可以看懂的。

曾经为儿子发明玩具的魏时,如今又要为儿子画一本书出来,可能还不止一本。

就连这么多年一直跟着他的元宝,也是不太能理解的,同样是做了父亲的人,主子和下人虽然不同,可就算是站在主子的角度上,元宝也没法理解。

这花费的精力着实是太多了些,甚至是拿出了主子当年读书的劲头来。

三.元及第的状元郎,当年读书的时候比谁都要用功刻苦,私底下费的那些功夫绝对是大多数人坚持不了的。

作为旁观者的元宝,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他一个做书童的,都觉得那日子乏味无趣,更何况是主子这样日日埋在书堆里的。

之前为了把发条玩具画出来,主子画废了不知道有多少张纸,一遍一遍的改,改到最后,他收拾纸张的时候,都不想再看到那发条的样子了,着实让人头疼。

如今又要写小故事又要画画,这个比当年的识物卡还要费工夫。

从古至今他就没听说过这么养孩子的,就算是皇室子弟,应该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吧。

元宝也曾经跟主子略提过几句,只不过主子有主子的道理,他一个当下人的虽不能理解,可还没轮到他能插手的程度。

猫在房间里画画的日子也是挺自在的,尽管这房间确实是小了些,不过这样的日子总归是没几日。

既是来了,那就得进围场打猎,哪怕抢不到彩头也一样。

魏时照例是跟在岳父后头,他们爷俩算是组成一队,目标明确且都不一样,魏时是瞄准了纯白色的兔子,岳父则是瞄准了火红色的狐狸。

俩人一个是没本事抢彩头,一个则是不想要出这个风头了,到了这把年纪,也犯不上再跟年轻人争了。

所以都专心致志打早就已经定下来的猎物,魏时是打算给儿子做一个兔皮大氅,再给夫人做一副手套,刘唐的目标可就高多了,人家是打算给夫人做一个火狐皮大氅。

至于儿孙嘛,还是那句老话,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了,他儿子一大群,孙子就更多了,自然是没什么好稀罕的,能在大靖朝有‘耙耳朵’之称的刘唐将军,最稀罕的还是自家夫人。

这一老一少在人群里头倒也不算突兀,毕竟很多人都不是奔着拿彩头来的,本身可以在随驾之列就已经是一种荣誉了。

跟三年前一样,大出风头的还是大皇子,这位的骑术和箭术都堪称一流,这大半年以来,没少跟大皇子打了交道的魏时,对这个天潢贵胄也算是有几分了解了。

跟太子不一样,大皇子要寡言一些,能不说话尽量不说话,非说话不可的时候,句子也是要多简洁就有多简洁。

‘礼贤下士’这四个字跟大皇子是完全不沾边儿的,是以,刚来兵部的时候,大皇子就并不受欢迎,如今兵部的效率有所提升,明里暗里的也算是惹了不少武将,就更不受欢迎了。

就连他这个在兵部官员眼里已经打上大皇子烙印的人,其实跟大皇子还真不怎么相熟,私底下也很少说话。

这样一位皇长子,除了身边跟随着的下人之外,几乎就是一个独行侠,跟官员没见得着有多亲近,跟兄弟也没见得着有多亲近。

所以哪怕是秋猎打出风头,跟在身边的人也不多,远远比不上太子。

太子是真忙,每天几乎是分身乏术,要跟在皇上身边,要亲自出去打猎,就算不能拿彩头,围猎的成绩也必须得拿得出手去才行,私底下还有那么多人围在太子身边,这个说两句,那个聊几句。

在魏时看来,这些都挺费心神的,远不如猫在屋子里写写画画来的轻松。

当然了人各有志,他觉得辛苦的事情,可能对太子来说也是一种肯定,一国之储君就应当有这样的待遇,倘若没有了,那才该担心呢。

一直到围猎快要结束的时候,太子才抽出时间来见魏大人。

旁人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