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2 / 3)

不是亓松泉的亲子。

只是当年卫家夫妻拼死救了亓府小姐亓雁一命,留下了三岁的孩子无人照看。亓雁瞧他可怜,便接他回府以姐弟相待。后来亓家为报恩,干脆将他收为养子。

但卫骞在亓府的身份很尴尬,主子不像主子,仆从不像仆从。

后来亓雁产后病弱而亡,卫骞不愿面对这件事,这才下定决心离开亓府,去朔北闯一闯。

他是亓松泉义子这件事未曾大肆宣扬,本来知道的人就不多。卫骞不愿受亓家荫庇,进了朔北军后就改回了卫姓,过去的事只字未提,就这样一步一步从少年兵杀成了将军,凭着赫赫战功威震一方。

加之亓相身份煊赫,卫骞身为边疆之将,手握大军,就更需要与他避嫌。日子久了,如今就连京中也鲜少有人还记得,亓府曾有个义子。

时间一晃而过,竟都已经十八年了。

但哪怕他杀敌无数,砍过的敌军头颅串起来能绕着京城一圈,也还是会有害怕见到的人,比如

亓深雪。

卫骞其实一直觉得,他是亏欠这孩子的。

亓相有多忙、亓府有多空旷他是知道的,没有了爱笑爱闹的亓雁,亓府像是一座精致的牢笼。外表看着繁华惹人羡艳,其实身居其中,想找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他明明知道,还是丢下了这个才失去娘亲的孩子,远赴朔北。

走的时候,亓深雪才六个月大,软软小小的,趴在自己怀里哭得厉害,也像一只可怜的小羔羊。

卫骞又看了一眼身侧的人。

不过少年和他想象中不太一样。倒是养的一身贵气,眉眼五官颇有几分亓雁的影子,但性情却大相径庭。亓雁热烈、鲜活,大胆豪爽,永远耀眼夺目,像迎阳花。

但亓深雪好像既冷淡又骄纵,他生得一双桃花眼,合该很招人喜爱的,却因丧气地垂着而显得细长懒散。

好像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儿来,连生气和尴尬都闷闷的。

卫骞曾经养过的一盆兰花,那花儿折磨了他大半年,干了不行湿了不行,热了不行冷了不行,晒了不行,阴了也不行,见不了风、淋不了雨,土要极细的红土,水要清澈的山泉,还动不动就要死给你看。

伺候了大半年,才勉强开一朵又清又素的三瓣小花。

因为花蕊是金黄色,像是美人颊边垂落的金流苏,所以叫“金美人”。

那花儿的颜色也就跟此刻亓深雪的脸似的,很白,但不是凝脂般的粉白,而是略透着一些冷,有种清冷的透明感。

他若是簪金,应当也很好看。

早知道会见小外甥,他应当先带点见面礼的。

卫骞正想着金簪子的事儿,没防备,突然被拽得踉跄一下,肋骨磕在木椅扶手上,疼得屏了一口气。

亓深雪因为亓老爷子说的小时候的那些丑事,局促之下,把手里东西当成了某种泄愤的工具。在他扭过身子去与亓松泉争辩时,一下子就把卫骞的胳膊也拽了过去。

卫骞“”

亓深雪听到一声闷哼,回头看了看。

卫骞以眼神向下示意。

亓深雪低头,这才发现自己攥的是他的手,都给人家攥红了。他骤然反应过来,嚯地松开,两只手都缩回去抱在胸前,椅子腿在地上拖出“擦”的一声刺耳响声,倏的一下就离了他八丈远,浑身警惕像炸毛的猫。

不过片刻,那只在卫骞手中才暖得泛出些红意的指尖,很快就又褪成了一片冷白。

卫骞手心一下子空了,他捻了捻指腹残留的温润质感,无端有些遗憾。

明明还是婴儿的时候,是很喜欢他抱的。

此时卫骞再没眼色,也感觉到了亓深雪对他的莫名敌意,但他却不知这敌意从何而来。

他一时间又冒出几分后悔,早知道,或许当初,至少应该等到小外甥会叫人了再走的。至少现在孩子大了,虽然没了知心的娘亲,好歹还能有个谈心的老舅。

胡思乱想之际,有家仆近前来,低声问亓老爷子“老爷,快到晚饭时辰了。”

亓深雪一听,眼睛顿时一亮。

他巴不得卫骞赶紧走,又不好表现得过于明显,见卫骞捋了捋袖口,像是要起身,便立即殷切地寒暄道“舅舅这就走了,不留下来吃顿饭了”

卫骞手一顿

其实并没有要走,只是起身倒杯茶。

正常人听到这话,就该明白这是送客的说辞。

卫骞也明白。

他目光落在亓深雪脸上,看小外甥一副雀雀欲试的神色,眼睛亮的像是镶了钻,就差没把“好走不送”四个大字写在脸上了。

虽然他确实在朔北野惯了,真不知道该如何与人“亲如一家”地吃饭聊天,更不提这一家子的关系都很尴尬若是有可能,他是当真不愿留下吃饭。

但军饷一事尚未着落,卫骞必不可能为了一个胡闹任性的小外甥,而搁置边疆几十万大军的口粮银钱。

卫骞整了整衣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