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可卿之殇、女人之悲(2 / 2)

面对公公屡次三番的挑逗,她除了逃避,还有什么办法可是能逃避一生吗跑得了和尚,终究跑不了庙。 《唐律》提及过夫妻和离,《大清律例》:若夫妻不相和谐,而两愿离者,不坐。《大顺律法》同。 夫妻不和睦,双方都愿意,可以离婚,是不是很现代化人性化那就错了,女方愿意,男方不放手怎么办呢 背夫私逃的妇人,《大清律例》:杖一百,从夫嫁卖。《大顺律法》同。 所以,只要贾珍不让贾蓉放手,秦可卿就只能悲哀地结束性命。 中国历史上,满清入关后,法律尚且不完善,他们规定,丈夫盗窃,不处罚,妻子要去顶罪,原因是妻子不劝丈夫。我大清以血淋淋的手段、盖世的“文治武功”,向全世界充分宣示了他们的野蛮性。 此外,《大清律例》规定“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并离异”,这是禁止近亲结婚。 林黛玉与贾宝玉是姑舅表兄妹,薛宝钗与贾宝玉是两姨表姐弟。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大清,贾宝玉既不能娶林黛玉,也不能娶薛宝钗,否则结果是“杖八十,并离异”,当朝的《大顺律法》倒是没有这一条。 秦可卿再次抬起头来,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脂粉已花,玉手抚摸钗鬓,才发现她新认的“小师弟”早已默默离开,窗外,春光明媚,燕子剪尾,缠绕廊下。请牢记:,报错章,求书找书,请加qq群:277600208(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