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都率性而为,做最真实的自己,这样终究能遇上能认同我的人,而那种思想意识不在同一频道上的所谓「朋友」,也能早些看清彼此分道扬镳,毕竟道不同而不相为谋,与无法达成共识的人对话,也不过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令上帝的归于上帝,令凯撒的归于凯撒,从对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垃圾的分类是一项重要的工程,从人的角度去看的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想要「自由」「皿煮」的,就去追求其「自由」「皿煮」,想要「扞卫」人权的,就让其去「扞卫」人权。
就算有这样那样的敌人,就算有这样那样的所谓先进思想,想要维护国家主权的人们,也依然在维护着国家主权的自主性,并为此而努力。想做什么样的人,我无权干涉,但是对于自己所鄙视的,我依然会继续鄙视;对于自己厌恶的,我依然会继续厌恶;对于自己欣赏的,我依然会继续欣赏。
就像我喜欢吃红油火锅,也喜欢吃清水白灼的海鲜锅,并且还喜欢更多其他的风味的菜系和做法,辣的、香的、鲜的,味道浓郁的咖喱牛肉,清淡爽口的鱼生。怎样的我都喜欢,只要其选料是用心挑选,制作态度是认真制作,成品是正常人都能接受的味道,我就都能接受。
因此如果看到喜欢红油火锅的人说「只有这个是最好的,清水白灼没味道」时,我会感到非常悲哀,红汤有红汤的好,那能引爆人的味蕾,让人品味到香辣麻,但这并非就代表清水白灼的海鲜大杂锅是不好的东西。
当山城的人们涮着毛肚鸭肠,吃着黄喉腰片的时候,海边人家将当日捕上的鱼虾贝洗净,下清水锅,然后切上几片老姜,撒入少许食盐,无需任何高超手法,只需煮沸,就能品味到海产最本质的鲜味。
做法味道截然不同的两种火锅,其佐料的蘸酱也大为不同,红油锅的佐料大多人偏爱的是蒜泥与香油的组合,而品尝海鲜锅时则不需要这种味冲的佐料,海边的人们偏爱碎蒜与酱油的经典组合,而我还热衷于往其中添入青桔汁与小米椒,制成咸酸口的蘸酱。
无论是作何选择,那都是以自己的感受去做出的,如果不能求同存异非要非对即错的话,那只能说明这个人是个眼界狭隘之人,就如同井底之蛙,只会坐井观天,当认为天空只有井口大小时,别人再对其说什么,都会主观上的持否定态度。
就算是名声在外的不列颠菜,炸鱼与土豆配上塔塔酱的组合,也非常好吃啊,何必只是盯着糟糕的部分呢?若是只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虚荣,在我看来完全没必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然后若是喜欢就掌握它,若是不喜欢就放过它,明明很讨厌却还要一直挂在嘴上碎嘴的人,那不过是没品的表现。
当然这观点并非是在反对「纠错」,指出缺点也是改正事情获得进步的一种方式,但是在个人喜好的选择上,又哪有什么对错,过敏患者吃不得虾并非是因为对虾存在什么偏见,而是生理上无法接受罢了,这是一个客观的现象,如果有人因此就要说「这东西多好吃多好吃,你竟然不喜欢吃,你就是个不懂得吃的人」,那就纯粹只是在抬杠了。
当然,如果是遇上像土方、银时那种将蛋黄酱和蜜红豆作为主食,制作出土方蛋黄酱拌饭和银时蜜红豆拌饭的奇怪食物,我自然是不可能接受的……至少是能被部分人群接受的味道,而不是这种只有特定的某人才能接受的味道……
喜欢干什么是个人自由,但一切也必须在一定的框架之内,我就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有些人的脑子里,似乎认为「言论自由」等同于「自由言论」,这两者的差别大概在与,前者是理性客观的发表言论以尊重他人人格尊严为前提,而后者则是「cnm」「nmb」「nmsl」这素质三连。
那么是否就不能爆粗口素质三连呢?当然可以,前提是自己在私下对着镜子说,又或者朋友间的玩笑,别人若是不在意,大家互相口嗨两句什么的,都没有问题,但若是别人较真了,以诽谤和侮辱罪起诉了,那就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了。
——什么?又想口嗨别人,又不想承担责任?这世界上可能有这么好的事情吗?不可能的吧,无论换到何种社会,何种体制,何种制度之下,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无论是谁,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情,就必须为其负责,或许一时间能逃脱得了公理正义的制裁,但错误和罪责不会凭空消失,大部分到了最后还是要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过也确实有那种逃掉了的人,这种人或许是靠着至高的权利,或许是靠着巨额的财富,或许是靠着超人的智商,也可能是靠着完美的手法,总之存在着这种客观现象。
——这种事情,公不公平?当然不公平,但是套用dio爷的那句话「人类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想将所有犯了罪的人都绳之以法,以现在的人类社会标准,那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在我看来,这不因某个人的意志,也不因某种意识形态而决定,无法实现公平与平等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性是多样性的,而这种多样性似乎又无法通过任何外部因素而改变。